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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乡县2015年公开选调检察院工作人员公告

日期: 2015-09-17 来源:    作者:

  为进一步优化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干部队伍结构,充实工作力量,经批准,长沙市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4名检察侦查业务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选调原则

  坚持德才兼备,以德为先的原则;

  坚持公平公正,公开竞争的原则;

  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,择优选调的原则。

  二、选调范围及基本条件

  ㈠全国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,通过公务员考录进入且已进行公务员(参公)登记的人员(宁乡县内审判机关、公安机关除外)。

  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资格证书(A证)。

  ㈢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以上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(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限男性。

  ㈣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。

  ㈤政治坚定,品行良好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。

  ㈥身体健康,能胜任选调职位工作。

  ㈦自愿在选调单位服务5年以上。

  ㈧无违法乱纪、违反计划生育等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。

  三、选调职位及要求

  选调职位及具体要求见《公开选调职位表》。

  四、选调程序

  ㈠发布公告

  在在“宁乡人才”官方微信公众平台、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网(www.fzririyou.com)、宁乡人才网(www.nxxhr.com)、宁乡考试网(www.nxks.gov.cn)、宁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(www.nxgov.com)、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(www.nx12333.gov.cn)、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外网(www.ningxiangjc.gov.cn)等网站发布选调公告。

  ㈡报名时间及方式

  1、报名时间:2015年9月28日至10月13日下午6点。

  2、报名要求: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。报名时,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、准确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(选调)资格。

  3、报名方式: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。报考人员从宁乡考试网(www.nxks.gov.cn)下载填写《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》,将报名表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、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》复印件(需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)、《公务员登记表》复印件(需加盖公章)等相关资料扫描后发送到邮箱nxrsks02@sina.com。发送邮件时请将文件打包,且注明“姓名+检察院选调报名+职位名称”标题。

  4、最低开考比例: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得低于1:3的比例,达不到比例时,则相应调减选调职位计划数。

  ㈢笔试

  1、笔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2、考生必须携带报名表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》、《公务员登记表》复印件参加笔试。

  3、笔试总分100分,采取闭卷方式进行,主要内容为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和写作。

  4、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: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。如有并列名次的,一同进入面试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当天下午在“宁乡人才”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宁乡考试网公布。

  ㈣资格复审及面试

  1、资格复审。面试前,对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组考单位和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,取消面试资格。

  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报名表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法律职业资格A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》、《公务员登记表》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。复印件由组考单位和用人单位保存,一律不退还。

  2、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3、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,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所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。

  ㈤成绩合成

  按照笔试成绩占40%、面试成绩占60%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(四舍五入,保留小数点后一位)。

 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(如综合成绩相同,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),按照1:1的比例确定考察入围对象,并在“宁乡人才”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宁乡考试网公布。

  如有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,则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,经县人社局批准后可依次替补。

  ㈥考察

  考察由用人单位与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,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终审。

  考察结束后,组考单位将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计划,等额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,并在“宁乡人才”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宁乡考试网公示。

  ㈦体检

  体检时间另定,体检费用自负。

 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、卫生部《关于修订<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>及<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>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0]19号文件)执行。

 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,则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,经县人社局批准后可依次替补。

  ㈧结果公示

  将体检合格后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“宁乡人才”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宁乡考试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

  ㈨调动

  对公示无异议的体检合格人员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,办理调入手续,并签订最低5年服务期协议。

  调入人员享受机关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,单位不负责解决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调、就业及住房问题。

  五、其他规定和要求

  ㈠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,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,并及时了解“宁乡人才”微信公众平台及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消息。

  ㈡为确保此次选调工作公平、公正,中共宁乡县纪委(县监察局)将加强指导,县人社局和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,受理群众投诉举报。

  ㈢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,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、打招呼,一经发现一律提交监督部门取消资格。

  ㈣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,由宁乡县人社局、宁乡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和补充。

  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:0731-82378041

  联系人:王俊

  宁乡县人社局报名咨询电话:0731-88980725

  联系人:文禹、黄敏

  附件:职位表

         报名表

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宁乡县人民检察院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2015年9月17日

  特别提醒:报考人员请用微信扫描或长按并识别下方二维码或微信搜索“宁乡人才”官方微信公众号并关注。在微信平台左下角点击小键盘图标发送文字“选调考试”后,微信平台将适时推送考试事项通知,提供成绩查询、考务咨询。    



责编: 江世炎     审核: 曹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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