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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祁阳县人民法院、祁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

日期: 2016-07-06 来源: 其他    作者:

   

  因工作需要,经县委研究同意,2016年祁阳县“法检”两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选调职位与计划

  本次选调职位 5个,计划选调14名。其中,法院选调8名(审判执行人员2名,司法辅助人员(含法警)3名,行政人员3名) 、检察院选调6名(检察业务人员5名,文秘人员1名)。具体职位详见《2016年祁阳县“法检”两院选调职位表》(附件1)。

  二、选调范围、对象与条件

  (一)选调范围与对象

  全省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,下同)登记的在职在编副科级以下(不含副科级)工作人员。

  (二)选调条件

  1.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;

  2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;

  3.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(含基本称职);

  4.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
  5.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),其中审判执行人员年龄放宽到37周岁以下((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);

  6.报考法院法警职位的还需具备:经省法院、省检察院批准任职资格的司法警察,公安、司法部门的人民警察或公安警察、体育等专业院校毕业的公务员。

  7.报考检察业务、审判执行人员职位的还需具备:现任检察官、法官或取得国家司法考试C证(含)以上、法学类本科(含)以上学历、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。

  8.报考检察院文秘职位的还需具备:具有3年以上的文秘工作经历。

  9.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。

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:试用期未转正;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,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;法律、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  三、选调方式

  采取笔试、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。整个选调工作由祁阳县委组织部牵头,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。

  职位选调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:3。报名结束后,达不到开考比例的,核减选调计划;核减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,取消或调整选调计划。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,如符合报考其他职位的条件,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职位。

  四、选调程序

  (一)报名及资格初审

  1.报名方式: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。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,免收报名费。

  2.报名时间:2016年7月4日至7月10日。

  3.报名地点:

  ⑴法院职位报名地点:祁阳县人民法院政工科(电话: 0746-3287756)。

  ⑵检察院职位报名地点:祁阳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(电话:0746-3229560)

  4.报名所需资料:报考者填写《2016年祁阳县 “法检”两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所在单位要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),并提交以下资料: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,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,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。

  (二)资格初审

  用人单位对照职位条件、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信息和所提供的资料,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。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。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,取消其参考资格。

  (三)考试

  考试采取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总分100分,其中笔试成绩占50%、面试成绩占50%,分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。

  1、笔试。实行百分制。

  ⑴笔试时间:2016年 7月16日上午9:00-11:00;

  ⑵笔试内容:综合知识、公文写作及法律专业知识等。

  ⑶笔试地点:见准考证。

  2、面试。实行百分制。

  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定。

  ⑵面试人选的确定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选调人数1: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,末位同分一并入围。

  ⑶面试方式和内容: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应变能力和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。

  (四)体检

  考试结束后,按相关职位笔试、面试的成绩折算比例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。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,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(以下相同)。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, 不合格者直接淘汰,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。

  (五)考察

 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。考察的主要内容是了解其德才表现和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,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察不合格者,取消其录用资格。如有自愿放弃及体检、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选调计划缺额时,则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。

  (六)公示与调入

  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,公示5个工作日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满,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,则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,并由组织、编办、人社、法院、检察等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员调入手续。

  上述事项未尽事宜,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   

  附件1:《2016年祁阳县“法检”两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》;

  附件2:《2016年祁阳县 “法检”两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

   

  中共祁阳县委组织部

  祁阳县人民法院  

  祁阳县人民检察院

  2016年7月1日



2016年祁阳县“法检”两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.xls    点击文件下载
2016年祁阳县法检两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.doc    点击文件下载
责编: 江世炎     审核: 曹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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