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严格规范减刑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政法委《关于严格规范减刑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》,依法监督纠正“有权人”、“有钱人”等罪犯违法减刑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问题,深入查处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,充分体现司法公正,提高司法公信力,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,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省部署开展减刑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,集中清理纠正违法减刑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案件。热忱欢迎社会各届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相关违法案件线索,对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,检察机关将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和纠正情况。
省检察院举报电话:0731-88094105,88094111,88094108。